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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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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20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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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08-15来源:作者:字体[ 大 中 小 ]
芦商字〔2015〕16号
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辖区各市场、超市:
8月11日,天津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我局决定组织全区各市场深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请各单位认真按方案组织实施。
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芦淞区商务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政府主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强公共场所安全监管,治理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区商务局成立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单位做好安全自查工作。由商务局局长罗晖担任组长,副局长傅建卫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场调控制办、市场建设办人员组成。
三、检查的重点单位、重点内容
(一)检查的重点单位
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
(二)重点内容
重点是检查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的f全和消防安全,突出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1、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市场管理混乱的;
2、安全设施、设备存在过期、未进行检查、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等问题的;对用电线路、电梯等易发生事故的设备要按要求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安排专人进行看护;
3、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组织演练,紧急撤人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5、市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排烟系统等自动设施不是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识不符合要求;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操作设备不熟练的。
6、违规储存、堆放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四、检查的时间
1、宣传发动阶段。8月15日至8月18日由各单位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和措施,并传达天津等在发生安全事故案例,引导全体工作人员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2、自查阶段。8月19日至8月22日由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
3、综合检查阶段。8月23日至8月30日区商务局将联合消防、安监等职能部门对各市场逐一式两份进行综合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是专人负责。各单位要实行定人定点、分工负责,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设立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二是要认真彻底地进行清查,不留死角,尤其是对有可能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角落要认真清理。
三是要及时发现、上报各种情况(区商务局值班室电话:0731—28580799);
四是各单位开展商业促销等活动,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预案并在开展活动前组织进行演练,同时将方案报区商务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