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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7-00129

发布单位:

公开日期: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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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7年湖南省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建设的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17-06-20来源:贺家土街道作者:字体[ ]

  为认真落实中国计生协八代会提出的以“人口流动·健康同行”活动为载体,扩大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覆盖面的工作任务,有效发挥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的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上水平,根据《中国计生协2017年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和省计生协《关于开展2017年湖南省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建设的通知》要求,我区被确定为流动人口计生协示范点。现就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区级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罗  晖  芦淞区人大副主任、区计生协会长
  常务副组长:段可文  芦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梁雪峰  芦淞区卫计局局长、计生协副会长
  张海峰  芦淞区计生协常务副会长
  成      员:曾凤安  张纯武  宋志敏  谭  斌  杨  艳
  王  渝  陈昌兵  王淑娉 
  各街道(镇)计生协秘书长、局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海峰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淑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王淑娉、尹丹、袁凤、彭龙欢、罗擂、杨歆、文韬。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人
  (一)健全协会组织
  牵头领导: 张海峰  谭  斌
  责 任 人: 陈昌兵  王淑娉
  内容:按照计生协章程规定程序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积极发展会员和志愿者队伍,达到“四有五好”标准,即:有工作人员、有职责任务、有活动场所、有活动计划,组织建设好、阵地建设好、制度建设好、活动开展好、工作成效好。重点抓好南大门市场、源盛市场和台州商会的协会组织建设。
  (二)了解现实需求
  牵头领导:谭  斌
  责 任 人:陈昌兵
  内容: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需求,根据流动人口需求开展流动人口各项服务工作,及时向当地政府反映流动人口的需求和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起到桥梁纽带作用,提高为流动人口服务的针对性。做好市场群流动人口健康促进问卷调查和流动人口动态监测问卷调查,撰写调查报告。
  (三)开展宣传倡导
  牵头领导:曾凤安
  责 任 人:王淑娉  彭龙欢  谢文娟
  内容:以流动人口为重点,做好经常性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政策宣讲、文艺演出、发放卫生计生宣传品等形式,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二孩政策、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政策以及健康常识、妇幼保健、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预防艾滋病等知识,提高流动人口政策知晓率和科普知识普及率,全面提升流动人口健康素养。收集好几个资料:一是建宁卫生服务中心关于针对市场群的健康教育资料;二是区疾控中心的健康教育资料;三是现场拍摄;四是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典型案例;五是区级各类活动开展的相关资料。
  (四)落实公卫服务
  牵头领导:宋志敏  谭  斌  王  渝  
  责 任 人:尹  丹  袁  凤  罗  擂  杨  歆
  内容:根据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的要求,主动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档案(建宁中心、庆云中心、董家塅中心)、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建宁卫计办)、生殖健康、妇幼保健(区妇幼)等免费服务项目,做好避孕药具免费发放,计生特殊家庭帮扶、计生奖扶政策落实等工作。
  (五)促进家庭发展
  牵头领导:张海峰  王  渝  
  责 任 人:王淑娉  尹  丹  杨  歆
  内容:在流动人口中广泛开展卫生计生关怀关爱、生育关怀、创建幸福家庭、青春健康教育等活动,走访慰问流动人口困难家庭,特别是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帮助他们解决健康、医疗、优生优育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与幼儿园签订流动人口儿童基本公卫服务协议;二是在白关、大京计生协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挂牌“温馨之家”,并赠送图书、玩具学具等,并开展相关活动;三是在中学开展青春健康教育讲堂。
  (六)维护合法权益
  牵头领导:张海峰  谭  斌  
  责 任 人:陈昌兵  王淑娉
  内容:做好有关流动人口的政策解释、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引导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帮助流动人口维护合法权益。在市场协会设立法律援助、矛盾调解办公室,聘请司法人员进行现场调解,名单要公示。
  三、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支持,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障。
  2、将流动人口纳入均等化服务管理,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流动人口,实现与户籍人口同等标准投入。
  3、本级计生协会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有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发展有规划、工作有制度、示范作用突出等条件。
  4、流入人口数量占总人数30%以上。
  5、流动人口计生协有明确的办公地点,在醒目处有计生协标识、计生协章程以及计生协负责人信息。
  6、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宣传和引导,及时了解和提供流动人口相关信息。
  7、开展医疗、卫生、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
  8、每年举办公共主题宣传活动,或利用节假日、纪念日开展有关的教育培训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
  9、有工作计划和完整的活动记录,能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资料,包括流动人口基本信息,项目主要活动开展情况,经费管理等资料。
  10、流入群众对均等化服务满意率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