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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02/2017-00018

发布单位:

公开日期:201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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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大京风景区管委会机关考勤制度

更新时间:2017-05-27来源:作者:字体[ ]

  大京风景区机关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每周一14:30为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学习时间。全体机关干部要按时参加。由机关支部负责安排,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学习。
  2、除参加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因公出差等特殊情况外,学习日一律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向党政主要领导说明情况。
  3、全体机关干部要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同时要坚持自学,学理论、学业务、学法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学习笔记由机关党支部每季度调阅一次,调阅情况在机关学习会上通报。
  4、每半年就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列入个人年度工作考核。对无故不参加学习或无故迟到、早退者,一次罚款10元,并在下周学习时点名批评,连续两次违反学习制度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机关会上通报,年内违反三次以上,部门、个人不能评为先进。
  二、考勤制度
  1、机关全体人员要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机关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勤。
  2、机关安排的会议及其他重大活动均实行点名考勤制度,上级安排的会议或其他确需参加的事项要按规定请假。确因公外出,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由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否则一律按缺勤处理。
  3、考勤以部门为单位,设兼职考勤员,一天实行两次考勤(上午、下午),下月5日前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将考勤表报党政办公室存档。工作时间由纪工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凡抽查不在岗,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又不知去向的,视为迟到、旷勤或早退,发现一次罚款10元,并在机关会上做检查。
  4、有病、有事要事先写请假条,确有急事或遇特殊情况无法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先通过电话说明情况,事后履行补假手续,请假条交由办公室存档。无请假条或未经领导签字批准者,一律按旷勤处理。
  5、严格请假审批权限。党政领导成员请假须经书记或主任批准;机关干部、工作人员请假1天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者须经书记或主任批准。
  6、婚、丧、产假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7、全年脱产学习超过六个月、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事假超过三十天、旷工超过五天者,扣除年终工作考核奖金。连续旷勤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予以辞退。
  8、机关人员值班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予以考勤。
  三、工作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对以种种借口推诿扯皮、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的,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并在机关会上通报批评,严重者停职检查。
  2、机关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和任务,做好内部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有的放矢地做好各自工作。
  3、机关工作人员上班要坚守岗位,认真处理好正常业务,不允许乱串办公室、干私活或从事无集体统一组织的娱乐活动。包村人员下村不到下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必须返回机关,否则,视为早退。
  4、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请示工作,部门负责人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请示工作,有事外出必须向分管领导说明出发时间、地点、事由,并报经分管领导同意。
  5、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由党政办报经党政主要领导审签后,由有关责任人办理。部门负责人、机关干部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会后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逐级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并对会议安排的工作拿出可行性参考意见。
  6、凡涉及全区性的有关情况、数据、资料需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无误、报党政主要领导审阅后上报。凡涉及部门性的有关数据情况、资料需上报区有关部门的,应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后上报。
  7、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地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屡次违反纪律者要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8、包村干部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10天。督促落实所包村按时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分配的任务及村里的年度目标任务,协调班子关系,协调处理村里的一切事务。
  四、办点制度
  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促进基层工作,检验机关干部驻村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推行机关干部联片办点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驻村办点工作人员。
  (二)考核方式
  管委会成立由殷建干任组长,刘湛任副组长,曹新文、唐胜军为成员的机关干部驻村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机关干部办点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采取日常考核、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纳入机关干部按月绩效考核,每奖(扣)1分,奖(扣)津补贴30元。
  (三)考核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1、日常工作
  1准确、及时传达党委、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无故未完成工作扣1-3分;
  2召开村支两委会、党员组长会、村民代表大会必到;发生重大事件必到;党委、政府安排重要工作必到;村干部要求解决重要问题必到,每缺席一次扣1分;
  3开展计生集中活动(计外人流、引产工作)必须参加,每缺席一次扣1分;
  4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稳控工作,确保无越级上访发生,每发生一例越级上访扣1-3分;
  5加强农(林)业生产科学指导,落实动物防疫、森林防火等工作措施,杜绝重大疫情和森林火灾发生。每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或重大疫情扣1分。
  (二)专项工作
  如质如期完成管委会主要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未按时如质完成工作扣1分。
  (三)出勤情况
  1日常工作:要求驻点干部每月到办点村开展工作不得少于4个工作日,办点干部到村后及时进行登记,每月22号由村干部将机关干部驻村到岗情况登记表交考核办,每缺少一个工作日扣1分。
  2专项工作:要求驻点干部到考核办领取驻村到岗情况登记表,到驻点村开展工作后,由村干部签字认可,再自行带回及时销号,每缺一次扣1分。
  五、值班制度
  1、严格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值班时间:双休日为自星期五下午下班至星期一上班;星期一至星期四为当日下午下班至次日上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值班,增强责任心,不准迟到,不准早退。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无故不值班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坚持党政成员带班制度、值班报告制度和值班记录制度,遇有紧急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妥善解决,不得延误。值班记录要按时交接,并由值班人员签字
  3、值班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值班和休息,凡抽查不在岗,按无故不值班处理,发现一次,当天所有值班人员每人罚款50元。
  4、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自觉清扫办公室和值班室卫生,保持卫生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5、值班期间不得饮酒。如有失职、渎职现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六、考核制度
  1、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激发全体机关人员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个人的工作,制定机关考核制度。
  2、考核对象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3、年初由领导与部门负责人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4、对部门的考核,实行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进行工作述职的方法;部门互评、领导评议、基层评议,纳入平时工作检查情况,最后由政绩考核小组评定等次。信息及新闻报道据情加分。
  5、对个人的考核,实行个人写出总结自我评定档次,分管领导评议,机关人员互评,基层评议四个方面相结合。并纳入平时检查情况,最后由政绩考核小组评定等次。
  6、对包村干部的考核与对村级考核相结合,使包村工作占有一定比例的分值,具体按机关考核办法执行。
  7、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同政治待遇、经济利益挂钩。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
  七、财务制度
  1、实行先请示,再开支,财税所审核票据后报账,分管领导、经手人签字,主任审批。
  2、各部办不得在外赊账就餐、购物,来客来人由办公室或相关领导安排接待,原则上不发包烟,一般情况下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如情况特殊,需安排在外接待的,必须先经主要领导批准。
  八、后勤接待制度
  为做好后勤接待工作,各办公室应本着勤俭节约,压缩开支的原则,实行对口接待,严禁搭车用餐。
  1、凡来大京检查、指导、支持、帮助工作的各级领导及各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就餐的,对口办公室要热情接待。凡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必须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
  2、凡因工作需要确需招待的,经书记、管委会主任同意,党政办签批派餐单,统一安排在食堂就餐。对外接待饭菜每人按10—15元标准,无特殊原因一般不上烟,禁止上酒。
  3、招待实行负责人对口陪同制度,陪同人一般控制在2—3人,招待结束后,陪同负责人在账单上签字,注明菜单。党政办要及时核定招待数额,对超出定额范围的、无派餐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确需在外用餐接待的,经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同意后接待,按程序予以报销。凡未经党委书记、主任批准私自招待的,一律不予报销。
  九、印章管理制度
  1、党工委、管委会公章由党政办公室保管。
  2、相关材料需加盖公章时,须先经书记或主任或其他相关领导签字同意。
  3、所有材料盖章前必须认真审核,凡动用党工委的印章必须由党委书记同意;凡动用管委会的印章必须由主任同意(事务性、程序性工作需用政府印章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党工委、管委会的印章。